在湖南临武中国邮储银行分行就职支行长多年来的唐姣香,2014年9月至2022年1月在银行上班期内,以高利息的幌子,编造资产经营等客观事实,瞒报其没法偿还借款背后的真相,向亲朋好友、同学们、存款人等大张旗鼓贷款,非法获利超出4250万余元(rmb,相同),在其中借款方直接损失2854万元。报警的受害人有204人,绝大多数是唐姣香所属银行存款人,至今丝毫未讨回。

湖南女银行行长8年骗数千万判无期

1966年生唐姣香,2012年起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(中国邮储银行)湖南临武县东云路银行行长,2015年退休之后,被回聘仍任同一银行行长,直至2017年后调任该分行“业务外包银行大堂经理”。

贷款在银行进行也有图章

唐姣香行骗一案,司法部门仅查出其少许非法所得,200多名贷款人损害不可挽回。多位受害人觉得,银行方面需承担管控缺乏的法律责任。

澎湃新闻报道,受害人称,当时贷款给唐姣香是相信她“银行行长”身份,且“贷款”个人行为皆在金融机构进行。在为极少数受害人开具的借据上,唐姣香还盖了“临武县邮局核心邮政储蓄所”公印。

“刚看到她建了公司章,她自己也签字画押,我也很安心。”被诈骗422万元金额数最多的受害人黄荣菊说。据唐姣香口供,涉案的图章并不是他个人私刻;但中国邮储银行郴州市支行办公室负责人表明,“大家印章管理编码序列里面没有这颗印章”。

“我们是依法执法。”中国邮储银行郴州市分行行长唐伟说:“法院判决书该怎么办,咱们就该怎么办。”对于银行存不存在监管职责,唐伟回绝回复。

临武县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将机构当事人多方商议,由法院开展诉前调解。

金融机构有无监管职责?

现阶段,唐姣香诈骗案例204名受害人的2854万余元损害无法讨回。做为唐姣香所在单位,中国邮储银行层面是否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?

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研究员级刘骏觉得,金融机构是不是担负用人单位赔偿责任,完全取决于唐姣清香的个人行为是否属于行使职权的举动。

北京中闻(长沙市)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鹏剖析,唐姣香出示借据的举动是否为职务行为,也可以根据她出示借据时候的身份、场所以及借据内容来判定。

郭鹏觉得,本案唐姣香长期担任分行责任人,借据是她在办公室或金融机构经营地出示,少许借据上还盖了章,“那她贷款个人行为具有职务行为外观,假如被认定职务行为,那银行业就需承担还款责任”。

湖南省坚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幼德觉得,本案受害人外借的款项,是进入唐姣香个人帐户或者其指定家属帐户,并没有进到银行帐户,所以无法评定唐姣香向别人贷款是职位代理商或是表见代理的举动。

但是,李幼德强调,银行方面存在明显的监管漏洞。银行和唐姣香可能构成“共同侵权”。

“邓某应当是积极主动地、积极主动地构成侵权,金融机构有可能是消沉地、不当作地构成侵权。一个是有意,一个故言失,这两者的结合导致了存款人损失。”李幼德说,《民法典》要求,如果银行被认定共同侵权的核心之一,那么就应承担共同侵权的职责。